我市各企业:
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》(国知发运函字〔2020〕138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
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:
(一)在2019年12月31日前(含12月31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授予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(含已解密国防专利,不含保密专利);
(二)专利权有效,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;
(三)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;
(四)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;
(五)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;
(六)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。
二、名额分配
2个发明和实用新型,1个外观专利。
三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(一)材料清单
1.推荐函;
2.项目申报资料。
(三)时间要求
材料受理截止日期:2020年10月10日。
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徐东成
电 话:2981039
附件: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.pdf
辽阳市知识产权局
2020年9月23日